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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5/03/31 来源:泰山警方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就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依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备案: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出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

(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二、备案时间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本辖区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二)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各派出所办事窗口办理。

1.岱庙派出所:泰山区东湖路268号;联系电话:0538-8509633。

2.南关派出所:泰山区灵山大街269号;联系电话:0538-8332492。

3.岱宗坊派出所:泰山区红门路33号;联系电话:0538-6261628。

4.迎胜派出所:泰山区龙潭路60号;联系电话:0538-6187700。

5.财源派出所:泰山区校场街中段财富路西首路北;联系电话:0538-6261910。

6.三里派出所:泰山区三里街9号;联系电话:0538-8410110。

7.上高派出所:泰山区北上高大街99号;联系电话:0538-6113110。

8.泮河派出所:泰山区泮河大街7号;联系电话:0538-8212068。

9.徐家楼派出所:泰山区龙潭路229号龙潭路与万官大街交界处路西;联系电话:0538-6617369。

10.省庄派出所:泰山区省庄镇镇政府东临;联系电话:0538-8542076。

11.邱家店派出所:泰山区邱家店镇镇政府院内东临;联系电话:0538-8661056。

12.滨河派出所:徂汶景区滨河片区原前旧县小学院内;联系电话:0538-6287735。

13.徂徕派出所:徂汶景区孙茌路徂徕镇卫生院对过;联系电话:0538-6287710。

14.化马湾派出所:泰山区化马湾乡人民政府东侧约80米;联系电话:0538-8641059。

15.天宝派出所:泰山区天宝镇天汶路中段;联系电话:0538-7653566。

四、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泰山警方

责编:沈旭冉

审核:宗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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