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5/07/03 来源: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泰安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一、投诉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资金交存不完整及开发商违规代收等问题;违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与住宅维修无关的支出;利用维修项目套用维修资金款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五)其他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予受理情形
1.与投诉范围不相符的;
2.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4.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并提供相应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合同等),要对举报和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8259789邮箱:taswyk@163.com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
来源: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责编:沈旭冉
审核:宗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