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5/07/16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求职者合法权益,结合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线下“黑职介”和通过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非法职业中介(搭建互联网平台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发布招聘信息或开展职业中介);以人力资源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开展职业中介;
(二)“招转培”“培训贷”,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等为名,欺诈、诱导求职者接受职业培训,缴纳高额费用或签订贷款协议;
(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以“直签保录”、高薪岗位“内推”等话术炒作引流等侵害求职者权益;
(四)诱骗、胁迫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以服装费、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耗材费等各种名义违规收取财物;
(六)在招聘和用工过程中,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七)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地域等歧视性条件及其他与岗位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信息;
(八)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
(九)其他侵害求职者权益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如有上述相关行为线索,请在征集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发送至线索征集邮箱ldjcc@126.com(仅在征集时间内使用)。提交线索应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违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或个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相关招聘或用工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发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支付的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资料,同时注明反映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相关下载:
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信息表
四、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8日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沈旭冉
审核:宗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