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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添加时间:2025/08/18 来源:泰山区教体局

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区建设。

2025年泰山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采用哪种方式?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人认证登录→进入“入学报名”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填报入学信息。

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分几个阶段组织实施?

答:一是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分批进行。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子女和随迁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民办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同时根据意愿申报一所有空计划的民办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各公办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各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

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近年来,泰山区建立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职工社保缴纳等入学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审核。今年将继续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我区目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各小学不得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答:2025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于8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通过手机APP“爱山东”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延缓入学的有关材料(泰山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照片),由区教体局审批。非身体原因不得擅自延缓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泰山区户籍。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属于统筹安排生源,住宅所在学校是否接收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各街道(镇、乡)教育党委(办公室)或者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集体产权住宅(小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泰山区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小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录“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注册填报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街道镇乡、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各街道(镇、乡)教育党委(办公室)或区教体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泰山城区购买住宅,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的招生范畴。

随迁子女报名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学校如何录取?

答:《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子女申报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属于统筹生源,各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办理时间长短,缴纳社保、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根据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相关规定:不属于在泰山区登记流动人口并办理居住证范围的(泰安市岱岳区、高新区、景区户籍人员),无需办理居住证。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如何安排就读?

答:跟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入学服务,妥善安排入学。

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请家长认真研读《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及《2025年泰山区小学招生流程安排表》《2025年泰山区初中招生流程安排表》,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中小学招生工作期间,区教体局印发《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宣传提纲》,指导家长及时了解入学政策,填报入学信息;三是泰山区于8月16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8-6276103 6276010),各街道(镇、乡)教育党委(办公室)招生办公地点同步启用,届时可接受现场或电话咨询。

以上解读说明,仅限于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泰山区教体局

2025年8月15日

来源:泰山区教体局

责编:沈旭冉

审核:宗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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