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银监分局工作职能
添加时间:2015/11/02 来源:
泰安银监分局工作职能
泰安银监分局是中国银监会在泰安市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违规经营的银行业机构和高管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四)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五)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其实施年度考核;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银监分局在新泰、肥城、宁阳、东平设立了4个监管办事处,负责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