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震局工作职责
添加时间:2015/11/02 来源:
泰安市地震局工作职责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政办发〔1997〕80号文中规定,市地震办公室(今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是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承担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市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我市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和组织实施我市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监督、管理我市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五)管理执行我市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市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我市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我市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八)承担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矿业集团的防震减灾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