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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添加时间:2015/11/02 来源:

泰安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拟定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的档案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我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贮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发行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
 (四)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市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及档案外事活动。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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