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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残联的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

添加时间:2015/11/02 来源:

 

泰安市残联的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03〕52号)的精神,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

(一)加强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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