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市房产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回复
添加时间:2013/07/26 来源: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政风行风热线问题的办理情况报告
市纠风办:
我局于6月6日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共受理群众热线问题28个,其中现场解答18个,需事后办理10个。针对事后办理的10个问题,我们下线后即安排相关科室、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回复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6 8:24:00)近日,我买了一套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售楼小姐说合同号可以查询到合同,请问在哪里可以查到 ?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可以在“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二、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6 7:20:21)白马石 《青山家园》 小区业主恳求领导做主! 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小区内居民苦不堪言,房子买了5年了,房产证的钱已收上去快两年了,这部分钱去哪了?政府的监管部门呢?希望房管局领导彻查此事,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再者一层与车库之间的车库顶板没有贴保温,飘窗上下板也没有保温措施,这属于不属于偷工减料? 还有之前规划的健身场所,如今在未取得小区内居民同意的情况下,改造成封闭盈利性幼儿园,占用了公共场所,是否属于违法?这部分收入是否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
答复:经查询,青山家园的开发建设单位一直未到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材料后,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产大证)。如果以上资料齐全,开发建设单位可持以上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然后,购房户可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转移登记。所以请您咨询开发建设单位。
你提到的其他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三、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5 17:06:10)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上面所说的申请住房保障的标准都发生了哪些变化?现在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答复:《意见》调整了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将收入和资产标准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联系。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范围内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廉租住房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廉租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6倍,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8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财产标准为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收入标准的8倍。
四、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5 15:26:57)我所在小区有很多配套设施都还不齐全,物业费可以减免吗?
答复:可以减免。《泰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原因,造成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示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适当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25%,具体减免比例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五、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5 10:39:10)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让我到房管部门开份无房证明,请问都带什么资料,到哪里去开?
答复:本人或配偶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者结婚证)到我中心(建设大厦二楼东大厅)档案查询窗口办理。我中心在泰山区、岱岳区和高新区都开设了分市场,客户可就近办理。
六、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5 10:18:18)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此房原房产证,已过5年,面积60平,不是原房主的唯一住房。想询问办理房产证双方须缴纳哪些费用?
答复:二手房房产过户卖方需要交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房房产证已超5年,可申请免缴营业税及附加,因不是原房主的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房产评估价的1%缴纳;买房需缴纳契税,如买方属首次购房,契税按房产评估价值的1%缴纳,如买方不是首次购房,契税按房产价值的3%缴纳。以上税款由市地税局负责征收,详情可咨询8538509。二手房房产过户交易费按每平方米6元,房产权属登记费80元,若房产有共有人,每加一个共有人加收10元的工本费。
七、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5 10:15:29)我要办理住房抵押贷款,请问现在抵押手续费是多少?
答复:目前房屋抵押权登记费80元。
八、网友: (发表时间: 2013-6-4 9:22:16)有没有新的经适房在建设或是在规划中啊?
答复:今年,市区首次采取在泰城商品房项目中选择了适合建设保障房项目,由财政购买方式筹集保障房房源。目前购买的御驾新苑项目中600套公租房和300套廉租房已开工建设。另外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在南湖大街以南、唐訾路以西新征土地约40亩,计划建设400套经济适用住房,正在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
九、网友: (发表时间: 2013-4-19 14:33:00)我购的期房,首付30%房款后,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公积金已打到房产公司的账户上,等于我已将全部房款支给了房产公司,请问:《商品房预售合同》上,已支付房款数额需要更改吗?若需更改,需怎么办理?谢谢。
答复:房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更改,由开发企业开具购房全额发票或收据即可。
十、网友: (发表时间: 2013-4-19 14:32:46)廉租房今年上半年会复审摇号吗? 去年3月发的资格证,什么时候摇号?
答复:按照住房保障资格动态管理的规定,去年取得廉租住房资格证的轮候家庭的保障资格需要进行复审,目前我局正在与民政部门对接复审方案,预计6月中下旬可启动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家庭可参与下半年摇号分配住房。本次廉租住房房源位于高铁A片区,月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8元。
特此报告。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