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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回复

添加时间:2013/07/26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未及答复问题回复

1、最近媒体曝光了羊肉掺假的事件,让我想起了去年冬天在一家火锅店吃的羊肉好像也有问题,说是羊肉,但是没有羊肉味,是不是就是报道中说的掺了鸭肉或者什么肉的羊肉片啊?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您反映的羊肉片是否掺了其它肉,因为没有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或抽样化验,现在已经无法确定其真伪了,希望您以后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我们将立即进行调查。因为餐饮环节属于食品的末端环节,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为了杜绝问题食品流入餐饮单位,对于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我们采取监管措施主要为:要求餐饮单位在购进食品时,要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验审核食品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等资料,从正规单位采购、做好登记、留存票据。对不按要求购进使用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这次媒体曝光掺杂掺假羊肉的问题后,我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和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假冒羊肉等问题肉品违法行为。现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进行,截至目前,尚未接到相关的举报投诉,在整治过程中暂时未发现此类产品。我们欢迎和鼓励广大市民和听众拨打12331举报电话,向我们投诉举报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前段时间媒体很多关于H7N9禽流感疫情的报道,导致很多人不敢吃鸡了,现在药监局对饭店有这方面的监管措施吗?

  答:这位网友好!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呼吁大家科学、理性对待。首先,泰安市目前尚未发现有H7N9禽流感疫情的病例报道。其次,从科学角度,禽流感病毒普遍对热敏感,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2分钟以上即可灭活,所以咱们吃的食物包括鸡肉,只要做到烧熟煮透就是安全的。当然,自爆发疫情以来,我们局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比方说发布安全警示信息,要求餐饮单位把好进货关,严格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来路不明的禽畜;加工食品时做到生熟分开,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和蛋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每日晨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强日常检查,积极做好餐饮环节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餐饮环节未发现人感染禽流感情况。

  3、我是一个药店经营户,想在店里兼卖保健食品,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这位朋友,目前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经营有严格要求和相关规定,2012年我们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保健食品经营实际,制定和下发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的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根据规定,凡是独立经营和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或者经营业户,根据你所在的经营地点的所属,分别到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领取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经营保健食品一定要做到严格进货渠道,要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无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等假冒伪劣产品。

  4、我家老人经常去影剧院、居民社区等场所听讲座,花了很多钱买回来一堆所谓的保健食品,我们担心这些东西是真是假?老人吃了是否安全?

:这位朋友你好,在影剧院等公众场所推销展示一些所谓的保健食品或者保健品等,这种现象在泰城比较多,这种推销的形式我们称之为会销。会销必须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进行。

首先,劝诫家里的老人尽量不要去这些地方。如果去了先不要购买,可以把推销的产品带个样子回来,确定一下这些产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的产品,看产品包装上有无相应的生产地址,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保质期,相关说明等,如果推销的是保健食品,要看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左上方,有无小蓝帽子标识,蓝帽子下面有“国食健字G2012xxx,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等字样,根据批准文号帮助老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该产品是否真实。或者拨打12331咨询,或者到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确定了产品的真假再慎重购买。如果发现会销的行为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可以拨打12331举报。

所以,如果是正规产品,老人需要购买时,一定看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问:网购、邮购商品比较流行,请问,网购药品质量如何?我们是不是可以放心购买?注意哪些事项呢?

    :您好。我们国家对于网络销售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可以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的单位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而且只能销售非处方药所以从网上购买药品要注意几点:一要注意学会辨别售药网站的合法性,是不是经药监部门审批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有没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编号,服务范围是不是注明了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二是要慎重购药,不能从网上购买处方药,要学会科学合理用药,在医师、药师指导下用药;三是要学会鉴别药品广告的合法性,国家规定禁止处方药在公众媒体上作广告。但有些不法商人出于获利的目的,抓住患者“急病乱投医”的心理,在网站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用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夸大药品疗效,对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造成极坏影响,严重危害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药监部门这几年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互联网售药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从经过审批的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质量基本上是有保证的。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有发现在网上销售假药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31”向我们举报,我们会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移交有关通信管理部门查处。

6、发现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时向何部门举报?请问举报热线是什么? 

:发现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时,请向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投诉电话是12331、9600111。 

7、一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较差以及食品卫生状况也存在问题,很影响泰安旅游城市的形象,希望你们加强监督检查。 

:这位网友,你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还是食品卫生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一直把上述两项内容做为我们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凡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我们都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查处。同时,针对一些小餐饮单位存在“脏乱差”的现象,我们局今年3月份至4月份,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从近期市政府抽查结果看,这次集中整治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被抽查区域的餐饮业户基本能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环境卫生、加工分区、餐具消毒等基本达到规范要求,初步达到了整治目标。当然,目前可能还存在个别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差的情况,我们也非常欢迎您及时拨打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我局反映,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

  8、我是一乡村医生,想开办一个药店,前几天,到药监局咨询时,工作人员说得有执业药师证才行,我只是在农村开,以前怎么没有这么高的条件?

:您好!是的,目前申请开办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规定的,目的是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用药咨询服务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促进这项政策落实到位,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也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国家要求从2012年2月13日起,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对于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也要通过实施换证、GSP认证等工作,督促这些单位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希望您能理解,能够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也欢迎您开办药店,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我们会按规定程序审批。

  9、现在市面上好像还能看见收药品的小广告,发现这种情况你们怎么处理?

答:这种利用小广告收售药品的行为是违法的,一经发现这种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0、我看很多餐饮店里面挂着ABC标识,是什么意思呢?

  答:ABC标识是我们局开展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所谓“量化分级”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围绕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9个方面细化的58条评定项目,按照食品安全等级检查评定标准,对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逐条进行量化赋分,根据赋分结果确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这叫动态等级评定。此外。食品安全等级的评定还包括年度等级评定,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也就是说饭店内部质量管理规范,卫生条件好,服务水平高,消费者的满意度高,动态评定等级就高,年度等级综合评定后也相应的级别高些。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就是希望通过等级公示方式,引导消费者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这也起到市场调节的作用,刺激饭店规范从业,确保食品安全。

  11、问:前阵子听说现在药店里都要配备药剂师,有些小药店我看也有穿着白大褂的,但是好像就是以前的售货员,针对泰安药店里的药剂师食药局有定期的检查吗?

:您好。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于药品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药品零售药店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处方审核、销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执业药师、主管药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药店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时必须有药师在岗,营业期间,工作人员要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多数药店会选择隔离衣(白大褂)的样式。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工作,执法人员会定期现场检查药店执行药事管理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是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感谢您对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2、很多美容店里自己售卖化妆品,很多化妆品感觉什么手续都没有,看起来就是三无产品,美容店却说是国外进口的,碰到这种情况你们管吗?

答:网友你好,您反映的美容店(院)销售化妆品问题确实情况比较复杂,作为消费者一定擦亮眼睛,看清化妆品包装的标签标识。一般化妆品的标签要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警示语等。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必须有中文标识。如果不符合化妆品的标签要求,您可以拨打12331这个电话,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13、社区诊所手续现在还在批复吗?都需要什么样的资格呢?

答:您好。社区诊所的开办属于卫生部门管理,请你向相关部门咨询。

14、在小区门口摆摊,搞体验式卖治疗仪合法吗?

答:您好,您说的这个事情现在来说是比较普遍的,首先需要了解一下您说的这个经络通治疗仪是不是医疗器械,如果是医疗器械的,他在现场搞体验、搞试用,这个我们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不可以,但是有一点,他不能在现场搞销售的产品。要销售医疗器械产品,我们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他必须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仓库,还需要有具备熟悉产品性能的管理人员,销售的产品也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人员在宣传产品功用时也不能超过其《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准的适用范围,如果您有发现的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医疗器械或者夸大宣传的,可以拨打我们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

15、现在很多保健食品打着包治百病的旗号来忽悠老年人,有些经营许可都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怎么举报?

答:您好,这位友,任何保健食品都不是药品,它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要确定是否是保健食品,首先要看产品的外包装的左上角是否有小蓝帽子,而且小蓝帽子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在下面有批准文号:比如“国食健字G20120030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内容,并且根据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可以查询。同时,你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相关违法行为

16、问:现在还允许个人开药店吗?都需要什么审批手续呢?

:您好。零售药店通常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只允许在农村开办药店,城区药店应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类型。目前国家规定新开办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基本申办程序是:先申请筹建,经对选址情况、拟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配备情况审查合格后,下发同意筹建批复。申请人取得筹建批件后,按标准组织经营场所建设,筹建完成后,递交验收申请,经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申报资料可咨询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登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17、我在超市买的熟食,回家后发现好像发生霉变或放的很久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答:停止食用,保留食品及购买票据,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投诉。

  18、网购、邮购商品比较流行,请问,网购药品质量如何?我们是不是可以放心购买?注意哪些事项呢?

    答:您好。我们国家对于网络销售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可以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服务的单位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而且只能销售非处方药所以从网上购买药品要注意几点:一要注意学会辨别售药网站的合法性,是不是经药监部门审批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有没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编号,服务范围是不是注明了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二是要慎重购药,不能从网上购买处方药,要学会科学合理用药,在医师、药师指导下用药;三是要学会鉴别药品广告的合法性,国家规定禁止处方药在公众媒体上作广告。但有些不法商人出于获利的目的,抓住患者“急病乱投医”的心理,在网站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用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夸大药品疗效,对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造成极坏影响,严重危害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药监部门这几年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互联网售药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从经过审批的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质量基本上是有保证的。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有发现在网上销售假药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31”向我们举报,我们会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移交有关通信管理部门查处。

  19、如果对购买的药品不放心,可以到药监部门检验吗?

答:如果你购买的药品怀疑有质量问题,你可以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会给你辨别真假,根据情况进行抽验。目前,药品检验机构不开展针对个人提供药品的检验业务。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要到正规的、有合法资质的药店和医疗机构。生活中识别药品简单的方法是看药品有没有国药准字号,这是药品的身份证,你也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国家局网站首页的右上角有查询栏目,点开后你可以查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对应你购买的产品进行核实,也可以辨别真假,如果遇到问题请打12331电话,我们可以帮你解决。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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