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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市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回复

添加时间:2013/06/08 来源:

1、省庄镇岗上村德慧小学,有的老师没收学生东西后不还!

答复: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泰山区教育局进行情况了解。经调查了解,反映问题的学生在正常的课堂上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玩计算器发出声音,违反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老师劝导无果,没收该生的书籍及计算器;该生课下和同学打闹,用跳绳把同学米学帅的背部抽肿,违反学校纪律,因此老师没收其跳绳。为达到训诫的目的,没收的物品本学期考试后再还给该生。

对于德慧希望小学学校老师的行为以及处理方式,有一定的道理,但工作还可以再注意些方法。若与孩子仔细谈好话,使其对自己的错误充分认识,教师告知其没收物品的原因及返还的时间,相信会更好。教育局已与学校进行了沟通,相信学校老师会对此事处理好。

2、我父亲干了20多年的民办教师,1984年因病治疗,村委和当时的教育组建议让我高中毕业的哥哥接替他的岗位,可到了1994年民办教师转正时又让别人顶替我父亲的名额,前后30年的教育工作没有任何说法,请领导给与解决,给古稀之年的老人一个安慰!谢谢!

答复:省、市党委政府对原民师问题非常重视,目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步骤程序进行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调查摸底工作,摸底工作完成后,将汇总结果报省有关部门,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等到省委、省政府出台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有关政策规定后,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及时进行落实。

3、孩子想从外地转到泰安来上学,有啥规定?

按照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孩子应在户籍地就读,当孩子父母调动或户口发生迁移可按规定进行学籍异动,如果你符合以上政策,则可转学到泰安就读。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如果是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其他符合泰山区相关政策要求,则可转入,根据我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权限在县市区教育局,因此,具体情况你要咨询一下泰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6276103。高中阶段学籍的具体问题可咨询泰安市教育局,联系电话是6991143。

转学的基本要求是要家长个人先联系就读学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同时转出、转入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4、泰山幼儿园(市场街园区)特色课(国画)强制收费,必须交钱,未下可以吗?家长必须交吗?请过问一下

回答:接到泰山幼儿园国画课收费问题的反映后,市教育局立即责成泰山区教育局会同岱庙街道教育办公室展开调查,安排专人前去了解情况,调查的结果是:

泰山幼儿园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经山东省物价局发布的——泰山区市场街泰山幼儿园收费许可证要求,收费标准为480元/生/月。

泰山幼儿园实际收费为460元/生/月。国画定为幼儿园普及艺术课,不收学费,只收取美术材料费15元/生/月,(美术材料费用品,其中包括:国画颜料、毛笔、宣纸、调色盘、 练习纸、欧克泥。)每月实际收取费用为460元+15元=475元/生/月,并未超过物价局规定的(480元/生/月)收费标准。

另注:(美术材料费15元/生/月)此费用不交者,可家长负责为幼儿购买以上学习用品亦可。

5、我的小孩12年起在岱道庵小学幼儿园上小班,从12年下半年开始开设面塑兴趣班,当时感觉幼儿园确实也学不到太多东西,幼儿园开这个特色班,从孩子的成长上感觉还是挺好的;就给孩子交钱上了;我有亲戚在北京某政府部门工作,春节来家说起这事来,才听他说国家是明令禁止开设兴趣班的;而且岱道庵小学幼儿园所开设的兴趣班是占用正常课时授课的,少数几个未交费的孩子就会被老师带离教室;占用正常课时这就更不对了!

回答:这位网友您好, 接到对岱道庵小学幼儿园的投诉后,我们立即责成泰山区教育局学前科会同泰前教育办公室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这样的:

岱道庵小学幼儿园严格按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不交钱就不让听课”现象,也没有开办面塑班。

幼儿园长表示:开学以来,几位小朋友的家长曾经提出想让孩子学习面塑,但幼儿园领导考虑到这违反了上级的规定,所以没有开办。今后也不会违犯规定开办任何特长班。

市教育局4月份下发了整顿办园秩序的通知,对于违规办园行为严厉查处,也希望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实。

6、中考加分政策不合理,特别是中小学电脑制作获奖加分,强烈建议取消。因为,有很多的作品不是学生本人做的,是家长找专业人员做的,而评比时又不加以审查;另外有些有钱的家长托关系找门路,使得评比过程不透明,不公平。请教育局关注此事,强烈建议取消。我们家长也会重点关注,要知道报考一中二中的话,差一分就要交3万元,而这不公平的加分一下就是5分或8分。持续反映

回答:看到网民反映学生电脑作品问题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情况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开始于2000年,每年一届,由教育部主办,中央电教馆承办。各省、市、县负责本级评选和向上推荐工作。此项活动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历届活动的成功举办得到了教育部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有关政策的支持。2002年3月,教育部《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6号)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2006年2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最高增加分值为20分。”我市于2008年起制定了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招生意见规定,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录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录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加15分录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录取。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我市组织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的情况

每年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此项活动,向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转发文件,积极指导他们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在今年的市级评选文件中,明确规定:“参赛学校必须对作品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县市区电教部门;县市区电教部门必须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每一级的公示期均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在实施过程中,首先由作者在作品登记表上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确认,并亲笔签名。其次由学校进行鉴别并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再次由县市区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每一级向上推荐时,均须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到上一级。在评选中如发现有抄袭等行为的作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市级的评选活动。

《2013年“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明确指出,“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7、市教育局领导:近期,泰安市第四届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竞赛又要开始了,据说这项活动中考也要加分?其实,学生连比赛内容都不知道,不过是只要交上钱,就能获奖。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还有,中小学生电脑制作,你们打听一下有几个学生是自己制作的,都是花钱或找关系托高手制作的,不要掩耳盗铃,搞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了,怎么这么严肃的中考和这样的成绩加起来呢?一点都不公平。请给我们这些既没关系又没本事的人一个公平的说法吧!期待答复!!!!!!

回答:由省科协主办、省教育厅协办的航空、航天模型竞赛是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举措之一,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激发创新精神。

市科协作为泰安市主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比赛活动,市教育局作为协办单位与科协协商确定比赛规则和获奖比例。按照省航协的规定,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25%,三等奖25%。

市比赛结束后,按照省里的规定人数推荐选手到省里参加比赛。

8、御碑楼小学个别班级班主任,变相推荐学生购买课外辅导材料,每学期每位学生大约花费600-800元,恳请泰山区教育局领导们详查,严惩败类教师,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回复:接到御碑楼小学关于学生家长的问题反映后,我局立即责成泰山区教育局展开调查,安排专人前去了解情况,得到的情况是:

御碑楼小学征订学生用书和收费一直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向学生推荐购买学习资料这方面的情况一直是学校严令禁止的。关于有家长反映让学生购买资料一事,经学校调查,该情况不属实。但是校外确有人向学生推销资料,发放宣传单,可能学生回家表述不清,引起家长的误解。在此,我们感谢这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同时欢迎继续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今后,教育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学校把工作做得更加细致、规范、有序。今后凡确有教师向学生推荐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9、小学学区划分从什么地方都查不到,强烈要求把中小学的学区划分清楚详细的公布出来,别怕麻烦。

    答复:网友你好,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段学校由县市区负责筹建并管理,关于学区划分,您可向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6276103。

10、应该平衡教育资源,优秀教师轮流在各所学校轮岗。小学5年一换,初中4年一换,高中3年一换,这样保证能各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均衡,孩子们就不会扎堆上那些重点学校,保证了孩子的公平受教育权利。希望教育部门彻底解决教育不公平等社会问题。

答复:目前由于我市、我省的教师编制、地域、待遇、居住地等限制和差异,完全实现优秀教师学校间、区域间轮换尚不具备条件。目前,我们正在借鉴国内外等先进做法,按照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组织进行县域内的教师交流、支教,并且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和交流教师比例;较大规模的县域间的教师交流、教育支援工作也正在积极协调准备中,计划首批跨县市区教师支援工作于暑假后实施。

11、早年当过民办教师的农村老人我市有没有养老补助,目前有好几个省已经落实了这个问题,河南、河北都按教龄进行了补助,山东省的政策有没有啊,,目前我市也在登记这些人的信息,是不是快落实了。

答复:省、市党委政府对原民师问题非常重视,目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步骤程序进行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调查摸底工作,摸底工作完成后,将汇总结果报省有关部门,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等到省委、省政府出台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有关政策规定后,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及时进行落实。

12、反映:中考为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加分不公平!强烈建议取消。因为有很多学生的作品不是自己做的,而是找专业人员替做的,而评比过程也不透明。请教育局领导重视

回答:看到网民反映学生电脑作品问题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情况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开始于2000年,每年一届,由教育部主办,中央电教馆承办。各省、市、县负责本级评选和向上推荐工作。此项活动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历届活动的成功举办得到了教育部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有关政策的支持。2002年3月,教育部《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6号)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2006年2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最高增加分值为20分。”我市于2008年起制定了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招生意见规定,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录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录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加15分录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录取。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我市组织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的情况

每年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此项活动,向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转发文件,积极指导他们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在今年的市级评选文件中,明确规定:“参赛学校必须对作品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县市区电教部门;县市区电教部门必须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每一级的公示期均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在实施过程中,首先由作者在作品登记表上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确认,并亲笔签名。其次由学校进行鉴别并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再次由县市区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每一级向上推荐时,均须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到上一级。在评选中如发现有抄袭等行为的作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市级的评选活动。

《2013年“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明确指出,“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13、我家住在龙潭路电校附近,孩子该上初中了,请问我们这里该属于哪个泰山区中学

回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户口是泰山区城区户口,根据泰城暨泰山区划片招生的政策,孩子应到英雄山中学初中部就读。

1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规定:第五条 普通中小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二)普通高中进行文理分科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选课走班教学的; 但是为什么泰安市一中和二中分文理科却没受到处分?

    答复:网友你好,您所反映的情况目前我局已责成相关科室,现正在调查中,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5、我孩子在东岳中学南校上初一,他们老师总是让孩子报补习班,还把一些补习班的资料拿到班里发给同学们。记得小时候,老师对待学习不好的孩子,下课后会留下来给他们补补课,现在的老师直接就把孩子推向了家长和补习班,哪有对孩子的负责精神和奉献精神?希望教育部门能加强度教师职责和师德的教育,整天喊着对孩子加强素质教育,老师都这种素质,能教育出好孩子吗?

回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我市一直很重视教师的师德教育。若有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请提供相应的举报材料,我局将严厉查处。

16、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进入了四月。三所改制学校中的原事业单位有编制的59人的心情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因为距领导答复的暑假解决我们这些人的转公问题的日子越来越近!我们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事情到底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所以,今天再次咨询,请领导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不要总是以“正在推进中”类似的话来糊弄我们,事情早晚会有结果的,真相迟早要大白于天下!我们要的是实情,是真相!十八大期间,告诉我们要稳定,要求我们安定,我们安定了;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告诉我们是非常时期,要求我们要相信组织,要耐心、静心地等待,我们相信了,耐心了,静心了!现在问问总该是时候了吧!好事就要往好处办啊,非得把人逼得走极端,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如果我们59人绝对能转公,请告诉我们事情具体到了哪一步了;如果我们不能转公,请告诉我们理由是什么?是谁违背省文件的精神!急盼给我们十分明确的答复,再也不能拿这些四五十岁的教师的命运开玩笑了! 59位四五十岁的原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按省文件该转公而由于人为原因没有转公的的教师急盼领导负责任的答复!

    答复:网友您好,对于改制学校教师编制、工资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但工资、编制问题涉及到教育、人事、财政等诸多政府部门,我局正在积极努力协调解决,还请老师们耐心等待。

17、大汶口一中乱收费  仅一张毕业照和一学期作业费就收59元

回复:经查,在今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汶口一中九年级有部分学生要分流到区职教中心学校学习,马上就要离开学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向每生收取作业费15元,向部分学生收取了提前自愿预订的《时政教育》9元,《中学生报》7.5元,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收取毕业照款27.5元,总计59元。毕业照费将多退少补,和学生据实结算。

18、高中招生分值设置严重后果不合理,各科所占分值不能体现学生在初中阶段各科的学时付出,不能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回答:这位网友,学校课程、课时的设置是按照教育规律统筹安排的,初中阶段各门课程的设置是为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课时设置的多少不是衡量课程重要与不重要的标准,各门学科同样重要。

19、近几年来,高中招生加分政策,加分项太多,诸如航模竞赛、电脑制作比赛等比赛赛类加分应全部取消。不能让严肃的招生考试成为某些机构牟利的工具,不能人为的制造这些不公平。

答复:

今年的特殊考生加分政策和去年大体一致,包括国家政策类加分:归侨、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青年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享受加10分;包括优秀学生评选加分,市级优秀学生加8分;包括竞赛类加分:是指初中阶段参加由科协和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电脑作品制作大赛、机器人大赛等取得规定等级奖项的学生根据不同等次,加分不同;还包括军人子女,烈士(军人除外)子女享受的加分或政策性照顾;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网友提出的问题是指竞赛类加分,是历史形成的,从2010年开始,根据省科技创新大赛精神,由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的,在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这项加分项目暂不调整,需调整时提前向社会公开。

20、强烈要求通过网络公布今年中考加分人员名单,包括加分项目,加多少分。教育部门往年仅要求从各个校内公布,但实际上,都没有公示,家长和孩子都没看到,要求像高考那样,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加分情况,便于社会监督。

答复:网友你好,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在今年的市级评选文件中,明确规定:“参赛学校必须对作品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县市区电教部门;县市区电教部门必须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每一级的公示期均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在实施过程中,首先由作者在作品登记表上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确认,并亲笔签名。其次由学校进行鉴别并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再次由县市区组织评选推荐,加盖公章。每一级向上推荐时,均须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到上一级。在评选中如发现有抄袭等行为的作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市级的评选活动,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中规定,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请查处高中名校教师的有偿补习行为,个别人每小时辅导费已达200元。老百姓受不了了。

回答:网友您好,我局一贯重视教师队伍管理,整肃师德师风,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形象。如您有详细信息,可致电教育局6991334举报,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22、2009年泰安各中学试点安装听力无线发射设备,学校的设备是厂家免费安装的,但学生的接收器(类似于小收音机)是美其名曰“自愿购买”的强制购买,因为学校说你不买也可以,以后练习听力与考试都是用这套设备,你不买就可以不考试。而这个小东西不仅价值不菲,80-90元,而且学校从来也没有用过,现在接收机的电池早就坏了。请问这样的问题该向谁反映?“自愿购买”的背后是强迫,而且无用。交那么多钱买个无用的破东西,教育局该给个说法吧!

答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责成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请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3、小学报名是否可以实现在教育局网站网上报名,

答复:网友你好,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段学校由县市区负责筹建并管理,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与当地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所以在教育局网站网上报名目前不能实行。

24、看到网友关于中考加分留言深有同感。对于有能力的,无疑给孩子和家长增加了一门功课;对于没能力的,是家长的无奈和孩子的抱怨。更何况加分的质量广受质疑。借用一句网络语“钢琴弹得好加分,为什么杀猪杀得好不能加分”。孩子们承受了过多的压力,建议取消大部分加分项。

答复:今年的特殊考生加分政策和去年大体一致,包括国家政策类加分:归侨、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青年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享受加10分;包括优秀学生评选加分,市级优秀学生加8分;包括竞赛类加分:是指初中阶段参加由科协和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电脑作品制作大赛、机器人大赛等取得规定等级奖项的学生根据不同等次,加分不同;还包括军人子女,烈士(军人除外)子女享受的加分或政策性照顾;以上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凡享受政策加分的特殊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网友提出的问题是指竞赛类加分,是历史形成的,从2010年开始,根据省科技创新大赛精神,由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的,在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这项加分项目暂不调整,需调整时提前向社会公开。

25、尊敬的领导:目前泰城初中各学校教育水平不平衡,大部分学生家长花钱找路子让孩子上升学率相对高一点的学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不平等,同时也滋生了那些学校招生腐败,请问,贵局有何举措施解决教育不均等和招生腐败的问题。

回答: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几年,我们在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地工作,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义务教育实行了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从2010年起公办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不设限录满计划为止,一方面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从今年开始泰山区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26、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新泰市天宝镇松棚村至东庄村的唯一的主干道已经被运河沙的斯太尔碾成了土路而且坑坑洼洼,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学生们上学都是骑自行车,颠簸的道路和扬尘以及昼夜穿梭的大车都让孩子们的上学路变得困难重重,布满隐患。特别是雨天,道路上的泥水没过了脚面,必须穿着雨靴。有的学生不惜绕道偏僻的田间小道和水库区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各位领导能协调相关部门领导,修复天宝镇从东庄村至松棚村的道路,管制一下运沙的大车。

答复:网友你好,您反映的情况涉及公安、交通等部门,我们已责成新泰市教育局协调解决此事。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7、入学报名和学校应当分离,报名可以在教育局网站,不能由一个学校独揽,因为学校自己说了算,导致借读费乱收,学校只管接收和教育质量,入学报名在教育局网站公开,接受老百姓的监督,或者教育局安排人员选择地点组织报名,但是不能选择在学校内,会形成和学校利益相投

回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根据规定,学校实行“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划片招生,这是国家赋予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无权干预学校的合法办学行为。

28、我常年在云海小区租房子,今年孩子就要上小学了,想到旁边的泰师附校上学,由于我租房,没有房产证,孩子能进泰山附校上学吗?需要交多少钱才能进泰师附校?

回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在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过程中,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客商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相关群体子女的入学都有明确的规定。网友的条件若符合进城务工就业人员的条件,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居住地学区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不用缴纳择校费。

29、老师的这种腐败问题在孩子心中会形成什么样的影响,孩子从小就知道下礼可以得到想得到的吗,严重腐蚀孩子幼小的心灵,教师腐败必须严肃查处,该开除的坚决开除才行

回答:网友您好,我局一贯重视教师队伍管理,整肃师德师风,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形象。如您有详细信息,可致电教育局6991334举报,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30、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到老师的照顾,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到一个好的座位位置,给老师下礼的大有人在,老师的这种腐败问题,教育局是否应当查处啊,

回答:网友您好,我局一贯重视教师队伍管理,整肃师德师风,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形象。如您有详细信息,可致电教育局6991334举报,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31、据说南高新区凤凰小学违规收取2000元左右的借读费,不开收据,他也不敢开,况且还是在高新区买楼居住的,这是不是给高新区发展设置障碍啊,这样怎么能实现高新区吸引人留住人呢,希望教育局领导去暗访调查,以查证是否属实

回复: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情况如下:‘

随着高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入区企业逐渐增多,职工子女进入凤凰小学学习的人数逐年增加,就学压力不断加大。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一些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自愿捐资助学,但不存在收取借读费的问题。下一步,社会事业局将加强管理监督,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不合理收费行为,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32、我们强烈建议孩子上小学,应该统一在教育部门的网站报名,由教育部门根据住所统一分配资源,现在学校让交的择校费或者赞助费什么的太多了。

回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泰城暨泰山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一直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控制择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3、是否应当在泰安高新区新建泰安一中,现在的泰安一中太小了,和泰安这个山东三大教育中心不相称啊

回答:这个问题,目前正在前期的研究探讨中,下一步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充分的论证。

34、泰安一中在北上高建新校吗?一中老校区还保留吗?

答复:网友您好!规划建设新高中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它同时涉及到国土、发改委、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需要充分认真的分析论证,关于一中建新校的问题,市政府正在前期规划调研中,正式方案如出台,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请耐心等待。

35、孩子上学放学接送造成交通拥堵的问题整个社会都很关注,我们建议每所小学都应该配备校车,孩子就近在校车经过的站点乘坐校车上学,这样既能解决交通问题,也能解决特权问题,还能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教育部门为什么想不到呢,还是不想在这方面花钱? 教育经费里没有这一块吗?

答复:网友你好,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36、现在很多中学生的代步工具都是那种轻便的摩托车,但是为了炫耀都改装的噪音很大,又扰民又不安全,必须严肃对待此事。建议教育局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摩托车上学放学。

答复: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需要18周岁以上才允许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本身就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我局一贯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今后将督促各级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法规意识,保障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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