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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见面 职业培训网上办

添加时间:2020/02/17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疫情防控不见面  职业培训网上办

 

―――泰安市倡导推行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线上培训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鼓励支持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要求全市各级要全面暂停各级各类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杜绝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要严格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职业培训机构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线下培训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不停训。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阶段实施,理论课程部分采用“互联网+培训”方式先期进行,实际操作部分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组织。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的有效方式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培训的宣传力度,指导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专业和线上培训平台。要充分发挥平台监管功能,加强线上培训全过程监管,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要结合《关于印发〈泰安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泰人社办发〔2020〕3 号)相关要求,不等不靠,统筹安排好农民工、重点群体以及企业职工的线上培训工作。

三是扩大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支出范围。积极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以下称重点群体)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是对线上培训平台实施补贴。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其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该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向线上平台支付培训补贴。

同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还向各县(市、区)、各培训机构、企业和劳动者推荐了一批优质线上培训平台供选用。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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